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的前沿阵地,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平塘县人民法院通州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构建“源头预防+先行调解+文化浸润”的治理闭环,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于未诉。

通州人民法庭到调解委员会培训指导调解工作
“每一次调解业务培训都如同一场“及时春雨”,滋润了大家的知识土壤。不仅增强解决矛盾纠纷的实战能力,更通过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点燃了调解员们的工作热情,提升了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意识,助力大家以更专业的姿态、更高效的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守护基层和谐安宁。”调解员如是说。
2024年以来,通州法庭与司法所联合举办调解业务培训3次,12名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到法庭参与实训,通过线上、线下委派调解成功案件共计161件。
“先行调解”显效能,实质解纷暖民心。法庭联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综治办等建立“一站式”解纷平台,畅通与各村(社区)主任、网格员的沟通联络渠道,及时联合化解辖区多发性、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
“法官,今天能不能帮双方当事人作个司法确认,他们时间比较紧,只有周末下午才有空”。“好的,我下午3点准时到”。法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常态化开展“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周末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2024年12月,通州镇村民刘某因在陈某家就餐饮酒后留宿猝死,该矛盾纠纷涉及一方人员死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联合法庭启动协同调解机制,采取“背对背”式调解,在法官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充分说理、倾情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陈某当场向刘某家属兑现协议款项,一场可能激化的纠纷在短时间内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妥善处理,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独特优势。调解委员会的柔性调解与法庭的司法保障无缝衔接,既以法理为基,又以情理为桥,让双方对立情绪得以纾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谢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多年的烦心事”。在签署调解协议的这天,龚某向调解员和承办法官致谢。
2023年8月,原告龚某与被告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支付三万元用于操作孩子入学的事情。因该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被告在收取原告款项后并未帮助原告孩子办理入学,且拒不返还钱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以被告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请求返还款项。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全貌后,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尚欠龚某三万元,且自愿于次月起每月偿还3000元给龚某,直至该笔款项全部偿清为止。
从“焦急万分”到“连声致谢”,变的是情绪,不变的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为民初心。法庭高效调解不仅减轻当事人诉累,更体现了司法服务有“速度”亦有“温度”。
法治赋能村规民约,绘就基层善治新图景。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治理,促进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互融合,通州人民法庭通过法官指导+村民共商等方式帮助辖区村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全面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2024年11月15日,法庭与镇派出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综治办以及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齐聚一堂,共同为辖区中星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出谋划策。
“法官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为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加上了‘安全锁’,同时也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为我们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该村负责人聂尧卫表示。

为进一步提升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通州人民法庭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通过普法宣传、巡回开庭等方式,针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联动司法所共同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村民自治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辖区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日渐浓厚。
近年来,平塘法院通州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在努力办好民生“小案”的同时,又将法治精神融入乡土文化,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法庭注重以情理化解矛盾,坚持把司法为民与“和为贵”等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依托源头疏导、实质化解、综合治理三个发力点,突出做好矛盾疏导化解、诉讼实质解纷和判后答疑解惑“三篇文章”。下一步,平塘法院通州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量与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