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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花”,也不是“菜”,更不是“药”!这种植物,种一株也违法

作者: 编辑:徐磊 来源:瓮安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5-02-19 08: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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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瓮安县禁毒办的有力指导下,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当场查获罂粟原植物517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据李某交代,他种植罂粟的目的是出于听信偏方,称可以治病。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