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根基,其保护工作关乎国家粮食安全与民族长远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耕地保护提升至国家安全战略层面,全力遏制耕地“非粮化”趋势,坚决守牢耕地红线。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瓮安县天文镇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守护每一寸珍贵的耕地资源。但就在执法行动推进时,却遭遇了公然的阻碍。
近日,辖区村民方某某与郑某某,明知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属于耕地范畴,却依旧违规种植景观树木。面对镇政府多次苦口婆心的普法宣传与耐心劝导,二人不仅没有丝毫改正的意思,还在执法现场采取暴力抗拒手段。郑某某手持木棒,悍然殴打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律的尊严岂容挑衅,执法的权威怎可轻视?瓮安县公安局天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雷厉风行,迅速启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办案民警争分夺秒,全面细致地进行现场勘验,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广泛收集视频资料作为有力证据,并积极走访相关人员获取证人证言,短时间内就构建起完整无缺的证据链,以最快的速度、最严的标准完成了案件侦办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中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方某某、郑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从法律角度而言,它让“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切实维护,彰显了法律的刚性与威严;从社会影响来看,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它向全社会清晰且有力地传递出“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对潜在的违法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为基层治理树立起“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标杆,完美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公安机关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耕地保护与国计民生紧密相连,配合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