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瓮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历经多轮缜密侦查、精准打击,成功侦破一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大案,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并获刑,有力守护了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市场经济秩序。
经查,2020年至202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何某、何某则、胡某桂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开展违法活动。他们从非法渠道大肆进购烟花爆竹,运输时刻意绕开监管关卡,使用无安全防护的车辆将易燃易爆物品运往瓮安县境内;储存环节更将烟花爆竹堆放在不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条件的场所,且紧邻居民生活区,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为抢占市场,该团伙还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进行零售、批发,既挤压了合法经营者的生存空间,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
接到线索后,瓮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抽调骨干力量侦办此案,通过数月线索摸排、数据研判与实地跟踪,逐步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进货渠道、运输路线与销售网络。面对嫌疑人的反侦查手段,民警辗转多地固定关键证据,最终在掌握完整犯罪链条后,果断实施抓捕行动,将杨某等4人全部抓获,当场查获大量非法烟花爆竹及涉案资金。
目前,瓮安县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杨某、何某、何某则、胡某桂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是瓮安公安经侦大队聚焦民生领域违法犯罪、主动担当作为的生动体现。警方再次提醒,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经营、运输、储存均需严格遵守国家许可制度,任何无视法律、漠视安全的违法行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同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