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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千里异地帮教,检察机关温暖迷途少年“回家路”

作者:钟建坤 编辑:王倩 来源: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1-26 1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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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开始,由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对你进行为期一年的监督考察,希望你能遵守各项法律规定,顺利度过考验期。”
  
  近日,17岁的张某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的带领下,走进都匀市人民检察院。
  “张某因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被我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一年,虽其犯罪地在甘肃,但因张某系都匀籍人,所以希望能够通过两地协作的方式共同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改造,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兰州市城关区的检察官说道。
  
  随后,都匀市人民检察院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协议》,明确了考察标准、协作流程与沟通机制等内容,并约定定期互通帮教进展,共享帮教情况,确保帮教效果最大化。
  
  “谢谢城关区检察院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将倍加珍惜,并遵守都匀市检察院对我的各项考察规定,以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张某感激地说到。
  
  这份跨越千里的协议,不仅是司法责任的传递,更是对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的共同期许,为异地协作监督考察的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