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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争议无小事 人民调解护“花”开

作者:平塘县司法局 编辑:冉光桢 来源:平塘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25 2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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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平塘县司法局金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切实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刘某与周某按民间习俗举办婚礼后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关系破裂,现不想一起生活,就子女抚养、抚养费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向平塘县司法局金盆司法所申请调解。
 
  金盆司法所受理申请后,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立即联合金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通过“调解+普法”的方式开展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核实情况,本着依法、公正、自愿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等相关法律规定,讲明父母双方的法律责任。积极引导双方搁置争议、换位思考,将焦点从“争议”转向如何为孩子创造更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理性协商、妥善处理。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核心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和居住条件的现实情况,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情感疏导,提出调解建议,双方采纳建议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既依法厘清了双方权利义务,又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实际,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下一步,平塘县司法局金盆司法所将继续履行好相关职能职责,持续将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彩礼习俗等相关内容融入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扎实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