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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法理情”化解邻里排水沟纠纷 修复手足邻里情

作者:王洁 编辑:罗华福 来源:三都司法 发布时间:2026-03-30 20: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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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都县大河司法所接到新场村网格员上报的邻里纠纷调解申请,该村村民王某与李某因排水沟修建、墙体拆除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接到通知后,三都县大河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镇综治办、新场村网格员及村民小组长组建专项调解小组,火速赶赴纠纷现场处置,全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基本案情
 
  调解小组抵达现场后,看到争执区域散落着被推倒的砖石,双方仍然言辞激烈、争执不休。调解小组当即决定暂缓调处,先分开双方平复情绪,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纠纷缘由,精准梳理矛盾焦点,找准问题症结再对症下药。经详细询问得知,双方既是兄弟,又是邻居,此次纠纷根源在于排水与通行、土地使用的利益冲突。王某表示,去年雨季因片区排水不畅,自家院坝积水严重,此前曾与李某协商共同开挖排水沟遭拒,无奈之下才砌墙挡水,且坚称墙体修建在自家权属范围内。李某则反驳,王某修建的墙体不仅堵塞了自家出行通道,还导致雨季雨水倒灌自家房屋,同时认定王某砌墙占用了村内原有老路地界,因此才将墙体拆除,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升级。
 
  调解过程
 
  在双方争执过程中,调解小组敏锐捕捉到核心矛盾与共识点:王某希望拓宽排水沟解决积水问题,李某则担心通行受阻、地界被占;双方唯一共识是涉案区域原有村内老路,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用,这也成为化解纠纷的关键突破口。找准症结后。
 
  调解小组坚持“法理情相融”的调解原则,分步开展调处工作。首先现场开展普法宣讲,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权相关规定,向双方讲明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其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结合双方兄弟邻里的特殊关系,劝说双方以和为贵,顾及乡情亲情,摒弃私心隔阂,提及农村邻里互帮互助的传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随后结合现场实地勘查、精准丈量结果,依托双方认可的原有老路拟定调解方案:以原有老路地界修建公共排水沟,兼顾两家排水需求,老路区域保留作为公共通行通道,双方均不得私自占用,排水沟修建所需费用由两家平均分摊。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采取“背对背”沟通、轮番劝导的方式,耐心安抚双方情绪,逐一破解诉求分歧,最终用情理打动双方、用法律约束行为,成功解开双方心结。双方均认可调解方案,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承诺共同遵守约定、互不干涉,握手言和,彻底化解了这场邻里纠纷,重新修复了手足邻里情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