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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16.6万补个人窟窿!经侦大队追回款项为企业挽损

作者: 编辑:杨晓慧 来源:瓮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1: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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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金安全是营商环境的“生命线”,然而总有人妄图利用职务便利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瓮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打击经济犯罪,成功侦破一起企业内部挪用资金案,为企业全额挽回损失。
  前期,黔南州某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资金周转异常,公司相关人员与谢某某进行账目核对,核查后发现16.65万余元款项去向不明,疑似被挪用,遂向经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梳理分析和多方走访核实,很快锁定嫌疑人谢某某。
 
  经查,谢某某在2023年年初至2024年2月期间,因个人经济拮据、生活开支较大,且背负多笔私人债务,无力偿还之下,便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司资金共计16.65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偿还私人债务。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民警在固定完整证据链后,一方面依法对谢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展讯问攻坚;另一方面积极与谢某某家属沟通协调,耐心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及退赃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劝说谢某某主动退赃。最终,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谢某某及其家属筹措全部涉案资金16.65万余元主动退还企业。
 
  此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严厉打击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行为,更彰显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下一步,经侦大队将持续聚焦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经济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案件侦办效率和追赃挽损能力,为辖区企业打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