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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瓮安县公安局:“挂(包)村警长”让矛盾不上交

作者:帅铃琳 编辑:杨晓慧 来源:瓮安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1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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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瓮安县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目标,探索建立“挂(包)村警长”机制,采取“选、管、用”全链条管理模式,推动公安警力下沉、服务下层,助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严格标准,选好“挂(包)村警长”。紧扣村(社区)治理现实需求,聚焦村(社区)人口数量、治安形势、矛盾纠纷、基层治理等实际情况,以“警力适配村情、服务直达末梢”为导向,严格按照政治素质好、群众反映好、工作责任心强、警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标准,通过前期动员部署、严格选拔、统一业务培训的闭环流程,选派局机关公安民警到村担任挂(包)村警长”,切实做到“挂”有责任、“包”必担当。截至目前,择优选拔110名民警到全县110个村(社区)担任挂(包)村警长,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健全机制,管好“挂(包)村警长”。建立挂(包)村警长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公安局采取实地测评、成效评定等考评方式对挂(包)村警长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做到“定期述职、定期考核、定期评比”。对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严格实行“退一补一”动态管理,由县公安局根据岗位需求重新选派人员;对工作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表现优异的,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参考条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导向,营造崇尚实干、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聚焦效能,用好“挂(包)村警长”。联合村(社区)“两委”、老党员、退伍军人,网格员,组建“警民联调队”“红飘带义警队”,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针对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土地纷争等问题,采取“基础管控中心下单+现场调处+定期回访”的方式,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挂(包)村警长依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日常走访、警民恳谈、线上联络等渠道,及时发现并介入潜在风险,将多数矛盾消解于萌芽状态。截至目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877起,化解率达97.63%,110警情同比下降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