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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法院再发力 两名老赖被拘留

作者:周飞 罗翔 编辑:喻玉 来源:法制生活报 发布时间:2019-05-23 15: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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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平塘县法院在“雷霆五号”行动中再发力,成功拘留了2名老赖,并依法对该2名老赖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老赖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无视法律再次被拘15日申请人刘某燕、刘某秀与被执行人刘某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状况、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早已被纳入“黑名单”,成为老赖。
 
  虽然如此,但被执行人刘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2018年12月12日被平塘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未有履行意向。在进一步执行中,被执行人刘某请求平塘县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今年4月11日,执行法官约定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然而刘某却多次以种种借口,拒不出面与申请人调解,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5月8日,平塘县法院再次到被执行人刘某住所地进行执行调解。调解中,刘某无履行意向,且态度蛮横无理,执行法官当场宣读决定书,对其作出再次拘留15日的决定。
 
  老赖写下保证书仍拒履行 恶意拖欠金融借款被拘留被执行人姬某与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平塘县法院审理终结,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姬某在2018年11月15日前,归还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9908.86元及利息。还款协议到期后,因被执行人姬某成未主动履行,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4日向平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平塘县法院于3月6日依法向被执行人姬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3月11日,被执行人姬某主动到法院写下保证书,保证在今年4月20日前偿还清楚申请人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保证期限届满后,未见被执行人姬某履行。
 
  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金额机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金融风险,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清除恶意拖欠金融借款的现象,5月8日11时许,平塘县法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姬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实施拘留。(周飞 罗翔)
 

(编辑:喻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