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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中级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指引的温馨提示

作者:宋邦永 编辑:罗翔 来源:黔南中院 发布时间:2020-01-31 18: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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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州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您及家人的健康,黔南州中级法院现就有关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一、确需提起诉讼事项请尽量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项,网上立案方式有:
  
  方法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如您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如下图所示:
  
  方法二、“贵州移动微法院”。手机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贵州移动微法院”,注册并验证,点击相关法院,并填写当事人资料,上传相关材料。贵州移动微法院搜索如下图所示:
  
  二、关于推广使用跨域立案方式的温馨提示。确实不便采取网上立案的,您可选择跨域立案方式,将诉讼材料递交到了离您最近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或者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我院立案庭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三、关于暂时关闭涉诉信访接待场所的温馨提示。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暂时关闭涉诉信访接待场所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来访群众。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停止接待期间,若您有申请再审、申诉及信访事项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黔南州中级法院立案庭,黔南州中级法院将及时为您办理。
  
  四、关于做好安全卫生防护的温馨提示。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建议您提前电话预约,做好安全卫生防护,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检查工作,快速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法院,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五、关于畅通办案法官联系通道的温馨提示。若需要找办案法官的,请尽量通过电话联系。若需法官电话请拨打黔南州中级法院导诉台电话。
  
  六、关于延期开庭的温馨提示。对年前已接到在春节假期后上班两周内开庭通知的当事人,可提前拨打黔南州中级法院导诉台电话联系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也可根据黔南州中级法院法官电话通知延期开庭。
  
  黔南州中级法院导诉台电话咨询:0854-86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