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什么罪啊?”
“我也不知道,等下听了就知道了。”
近日,在龙里法院第六审判法庭门口,受邀前来旁听的同学们讨论到。
“现在宣布开庭。”
下午16时许,该起交通肇事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10月13日晚,本案被告人王某廷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龙里向贵定行驶,19时17分碰撞行人杨某亮,造成杨某亮受伤。发生交通事故后,王某廷驾车逃离现场。杨某亮受伤送医医治无效于10月15日死亡。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廷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致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据此对其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王某廷对自己的这一行为后悔不已,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庭审于当日下午17时20分结束,针对该案事实及证据材料,合议庭将在庭后进一步核实认定,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前没接触过法院,觉得法院很遥远、法律很遥远,这次“零距离”的庭审观摩让自己进一步了解了法院工作,也深刻感受法律的教育意义,自己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同时,自己也会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一名尊法守法的合格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