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里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信案件中,发现龙里县移动公司对营业厅管理不到位,预防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存在滋生违法犯罪隐患。
据了解,2023年2月23日至3月13日期间,潘某某先后出现8次风险停机,均到龙里县移动公司某合作营业厅复通8次电话卡。营业厅工作人员仅让其提供身份证便予以复通,未详细询问电话卡使用意图。当时由于工作人员未打印纸质版风险告知书,仅让潘某某进行电子签名,后期纸质版签名均为工作人员代签。同时,潘某某在该营业厅开户三张新电话卡,工作人员未告知禁止出租出售电话卡行为,也未严格履行签订相关承诺书程序。
针对发现的问题,龙里县检察院从加强内部监管、加强员工反诈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实名制开户和核实用户入网意图、建立完善机制等方面向龙里县移送公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就相关防诈反诈工作进行积极沟通,推动严格把控“开卡”关,确保源头治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龙里县移动公司第一时间对该营业厅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当月对该营业厅代办费进行扣罚,责令其于月底前进行彻底整改,并再次对所有营业厅开展培训。同时,每月至少对县域营业厅开展2次断卡知识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定期进行断卡工作执行检查,保证监控实时在线,实时对营业厅入网环节规定动作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把控“开卡”关,共同遏制龙里县电诈事件抬头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