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姐,有人欠我6万多块钱,快九年了多次去要还没有给我,你能不能帮我协调一下。”一大早,长顺县静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就迎来了第一位“顾客”。
2024年5月,居住在长顺县长寨街道陈某某前来反映诉求:居住在长寨街道长兴中路张某某借钱后一直未按约定还钱,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寻求调解室帮助,希望能帮她要回欠款。调解员在耐心听完事情的经过后,第一时间与张某某取得联系,了解到张某某做生意因资金周转不开,就向好朋友陈某某借款61800元。谁料生意失败,不但把投的钱打了水漂,还倒亏了不少,加上这几年做什么亏什么,家里该卖的也卖了,实在拿不出钱还张某某。调解员多次与张某某联系协商调解事宜,但张某某消极拖延,一直不接电话,经过陈某某沟通才加上微信。调解员通过组建调解微信群进行线上调解,调解员分别从最有利于陈某某角度结合张某某实际情况同步做两人思想工作,最终,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陈某某自愿免去40900元借款,张某某仅需偿还20900元;张某某自愿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陈某某借款20900元,并到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长顺县静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采取线上线下调、流动调固定调、“背靠背”“面对面”调等多种方式,通过“听、劝、调、攻、督”等五字诀多元化开展调解工作。经统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52件,矛盾纠纷调解率100%,化解率99%,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531万余元。2023年,长顺县静心人民调解工作室被评为“贵州省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能化解,长顺县司法局选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两位退休老法官成立静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长顺县静心人民调解工作室因为倾情调解,为纠纷当事人带来静心服务,获得群众的百分百的满意,不少群众慕名而来,成为长顺县人民群众首选的矛盾纠纷调处的金字招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