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人民法院历时不到一个月,化解一起长达两三年无法解决、当事人信访不断的争议,得到了原告及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胡法官,我们到楼下了,有事找您!”
“好,我马上下来!”
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胡光伟在参加会议时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听着挺着急,胡光伟法官遂下楼接待。
“胡法官,您可算来了,您的工作真是帮了我们大忙了,我们给您送感谢信和锦旗。”胡光伟法官这才发现,当事人是来给他送锦旗的。当事人系龙里县谷脚镇某小区的业主代表,几年前,该小区业主通过前期筹备、选举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但相关部门不予备案。无奈之下,他们推选代表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责令相关部门履行备案法定职责。
都匀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市法院立即启动了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化解工作。胡光伟法官当即通过龙里县依法治县办了解、核实案件基本情况后,召集原、被告双方到龙里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举行案件协调座谈会。会上,胡光伟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梳理矛盾争议焦点,向被告释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
会后,都匀市法院还针对该案业主委员会备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被告充分采纳了司法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并依法按程序完成该案业主委员会的备案。该案从原告提交诉状到解决争议,历时不到一个月,一起长达两三年无法解决、当事人信访不断的争议最终得到化解,得到了原告及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法院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联系群众与行政机关的重要阵地。下一步,都匀市人民法院将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理念,做好诉前协调及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持续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力度,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致力于案结事了人和,用有温度、有力量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