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每次找他要租金他都说没钱,欠我八年了!”都匀市毛尖镇的蒙某感觉很委屈,来到都匀市人民法院平浪人民法庭状告饶某。
蒙某称,他们家联产承包了土地13.64亩和林地43.7亩,母亲是一名聋哑人,后因父亲患精神类疾病,时好时坏,所承包的土地不能正常经营,生活十分困难,被列为村里的特困户。2011年的一天,当时他还未成年,同村的饶某找到他家,想承包蒙某家的部分田地和荒地,并承诺给付租金。饶某拟了《山林荒坡承包合同》,父亲和他在合同上签字。饶某如约支付了四年的租金后,以没钱等为借口多次拒付租金。去年10月份,找到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但饶某强词夺理,调解不下。
耐心听完蒙某的诉求后,平浪人民法庭陈鲁茜法官认为,该案虽然跨时较长,但双方认可承包合同内容,矛盾并不大,调解能更好实现诉讼目的。接下来,立即与双方联系,并约定时间进行调解。调解这天,陈鲁茜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沟通交流,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几个来回,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自愿于2026年12月31日解除合同,被告补足拖欠租金及预支付租金,原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在法官陈鲁茜的见证下,双方履行完毕,握手言和,一起历时八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谢谢法官!”蒙某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