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通过“四个机制”,为推进荔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建立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印发《荔波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荔波普法”“法治荔波”等新媒体延伸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精准推送最新法律法规。今年来,开展送法进企业、社区、学校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有效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对接工作机制。对于行政机关未经复议直接被起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要求被诉的行政机关收到法院相关行政应诉材料后,于48小时内将案件情况、相关应诉材料和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相关信息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备案,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做好群体性行政案件的社会风险评估,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行政应诉包案化解工作机制。由涉诉单位成立化解工作专班,涉诉单位主要领导包案化解,主动开展判前协调,通过与群众面对面、话家常的方式,了解群众的心里话,定期分析研判,梳理重点、难点问题清单,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让“问题清单”转化为“满意清单”。今年来,通过调解和解实现原告撤诉的案件1件,全县行政复议案件调撤案件2件,有效提升了全县行政应诉质效。
建立健全多元化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制定印发《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方案》,加强与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沟通协调,培育和发展行政诉讼代理和专业律师等法律人才,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今年来,组织召开败诉风险案件研讨会3次,分析研讨行政败诉风险案件4件,最大限度降低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