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过年了,想办法整点钱用……”
“趁早上没有人就可以搞……”
张某某、罗某某均在某工地务工,二人为“整点钱过年”,便共谋盗窃工地电缆线……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原在贵州省龙里县谷脚镇某项目工地务工。2024年1月23日上午8时许,二人驾驶工地的车辆至工地地下室,将公司存放在该处的44米电缆线剪断盗走,运送至某废品回收站销赃,得款18960元。经某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27442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单位98000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2024年5月31日,该起盗窃罪案件在龙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你就没有什么对不起家里人的想法吗?”
面对法官的发问,被告人当庭低头忏悔到:“我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回到家人身边。”
经审理,被告人张某某、罗某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张某某、罗某某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