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报送排名 > 龙里 > 正文

女儿状告父亲?看法官如何巧妙化解这场父女纠纷

作者: 编辑: 来源:龙里县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4-10-17 11:20:07

字体:T大 T小


  “法官,太感谢你了,我家的纠纷不用打官司也解决了,谢谢你们帮我修复了我和我父亲的关系,这面锦旗你一定要收下”,近日,一面写着“诉前解纷和气省心”的锦旗送到龙里法院洗马法庭张贵勇法官手中。事情还要从一对父女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件说起。
 
  2021年6月4日,已结婚单独立户的宋某乙与父亲宋某甲约定,将父亲宋某甲某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宋某乙,并由宋某乙补偿宋某甲38万元。宋某乙按约定先行支付30万元给宋某甲,待该林地确权在宋某乙名下并办理林权证后,宋某乙再支付剩余8万元给宋某甲。
 
  父女双方签订约定协议后,女儿宋某乙着手在案涉林地修建养殖房发展养殖业,但这时父亲宋某甲却以女儿未支付剩余8万元补偿款为由多次阻止施工。
 
  宋某乙不想与父亲产生过多争执,向村、镇等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经多次协调处理未果,宋某乙于2024年3月以排除妨害为由诉至洗马法庭。
 
  “法官,我们是父女,但是我们也是按照约定签订了协议,我父亲就应该按照协议履行。这回我是真的没有办法,无奈才把他告上法庭,希望法庭来帮助我解决这个事情。”宋某乙对洗马法庭张贵勇法官表达到。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张贵勇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及案涉林地所在地村委会,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了解发现,案涉林地确属仍登记在宋某甲名下,双方矛盾的焦点就在那未支付的8万元补偿款及案涉领地变更登记的先后问题上!
 
  “我和我爸爸当时是讲好了,先变更登记我再付这8万元。我肯定不会差他的!”
 
  “她钱没给完,如果不先把这8万元付给我,我就不去变更。等于是我作为父亲我要哄她?”
 
  父女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面对父女之间的矛盾焦点,张贵勇利用走访村委会、相关权利人以及函询县有关部门等方式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也为父女详细阐释了案涉林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程序和法律规定等问题。
 
  为了让父女之间的矛盾尽快缓和,2024年4月12日,张贵勇针对父女俩最关心的案涉林地权属变更问题,帮助协调县有关部门、村委会、镇政府、测绘机构、利害关系人等多方参与,在相关部门的互相配合下,完成了案涉林地测绘、指界等工作。后张贵勇再次组织父女俩进行调解,分别为当事人就涉案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并劝导双方当事人要从维系亲情关系方面多考虑,不要因为一个误解导致亲情破裂,得不偿失。
 
  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于2024年9月相关部门为其父女完成了案涉林权变更登记工作,协议约定的后续问题也迎刃而解。为表达感谢之情,宋某乙特地来到龙里法院醒狮法官工作站为张贵勇送上锦旗。
 
  “锦旗是荣誉,也是鞭策,这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我们办案的认可,也寄托着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张贵勇说。
 
  下一步,洗马法庭将加强非诉解纷模式的宣传力度,做实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积极推动非诉解纷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解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