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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助农维权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2 1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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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陈某某等17人申请支持起诉系列案。土地流转费被拖欠,陈某某等人陷入了维权困境,于是走进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2017年3月,洗马镇羊昌村村民陈某某等人分别与贵州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租陈某某等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发展种植业,租赁期限2017年3月10日至2047年3月9日。租金前三年按年支付,三年后每三年一付,且每三年递增5%。2020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9日租金依约应于2023年3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但被拖欠一年有余至今未付,陈某某等人多次找公司负责人协商未果,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承办检察官通过调取陈某某等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询问申请人、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得知公司因经营不善难以依约给付土地租金,考虑到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村民较多,村民以租赁方式流转土地,如不能及时取得租金可能导致生活困难,启动诉讼程序刻不容缓。10月17日,该院向龙里县人民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承办检察官积极与法官沟通纠纷化解方案。10月18日,龙里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到羊昌村进行诉前调解,检察干警赶赴现场协助化解纠纷,经组织双方就租金给付方案反复磋商,最终促成该系列案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
龙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实质性”化解诉争理念,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贯穿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始终。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