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庭审开在审判法庭
或在当事人家门口
或田间地头临时搭建的法庭
但是
遇到特殊原由
庭审开到了“高墙内”
近日,都匀市人民法院平浪人民法庭法官奔赴铜仁监狱化解一起合同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初,被告广某与原告韦某某达成协议,约定由原告垫资修建被告家乡的古寨大门,建设工期为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后原告垫付了包含建材、民工工资在内的费用共计300余万元,被告仅支付80万元,尚欠原告工程垫付款320余万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都匀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开展调查,在得知被告广某因刑事犯罪正在铜仁监狱服刑。为及时、有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监狱联系,协调到监狱开庭的相关事宜。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承办法官及原告来到监狱,组织庭审顺利进行。经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得以快速、有效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切实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力度与司法温情的有效结合,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