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话说开,也就没了怨气,今天这个事讲道理说人情...”一张圆桌,几杯热茶,在都匀市公安局绿茵湖派出所调解室内传出阵阵笑声,双方当事人耐心听着民警讲道理讲故事讲人情味......
今年9月,绿茵湖派出所接到村民吴某某报警称,自己栽种的7颗景观树被人恶意砍倒在地里。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调查,与吴某某土地接壤的李某存在很大的行为嫌疑,通过和李某联系得到证实是其所为,原来两家是因为这块15平米的土地所有权引起争执产生矛盾。
李某认为该土地不属于吴某某家所有,自己有土地承包产权证,对吴某某在该土地上种树表示不满,且一直告知吴某某把树移走,而吴某某没有理会并且在自己种水稻的土地里堆放大石头,石头垮塌了自己的秧苗,一气之下,将这7颗树砍到。
吴某某则表示自己种植这块土地已经快40年了也有这块土地的二代土地承包产权证明资料,李某的产权证是在2018年重新规划土地时,因为自己没有认真核对,才把这15平方米土地划到了李某的土地承包产权证上面。
经民警核实,李某的确持有现在这块土地的产权承包手续,而吴某也提供了原始土地承包证明资料。民警向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核定,该争议土地应属于集体未发包土地。为此,派出所民警组织村委会、村小组和办事处综治中心就双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但因双方都在气头上,调解工作一时难以推进,结果不欢而散。
一周后,民警秉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远亲不如近邻”等处事之道现身说法,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态度稍有缓和,但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为了成功调解双方土地和树木砍伐矛盾的问题,派出所社区民警做足功课,分别上门倾听双方诉求,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并列举以往土地纠纷事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双方终于有了初步的协商意见。
11月1日,民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办事处综治中心人员、村支两委一起到派出所调解室进行协商。在调解室里,民警为双方当事人递上了一杯杯热茶,安排双方就一张桌子相视而座,拉近了彼此的距离,民警首先打开话匣子,先运用法、理对双方分别展开“攻坚”,再讲两家老一辈的人情世故加之又是寨邻亲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循循善诱。最终,李某为自己的砍树行为进行道歉并赔偿,吴某某为自己堆放石头的行为进行道歉并移除,该土地双方都不再私自占有,保持原貌。至此一起长达多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在各方的不断努力下得到化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1月6日,民警对双方进行回访,通过电话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此次土地调解纠纷表示满意,双方表示都不应私自占有该土地,让其成为田坎,大家互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