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司法局文峰司法所为贯彻“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严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让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感受社会温暖。
文峰街道办事处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于2023年9月入矫。都匀市司法局文峰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入户实地查访时,发现陈某某与其子租房居住在待拆迁的平房中,生活条件差,且陈某某58岁,并患传染病。其子虽已成年,但无文化、无技术,长期未与他人接触,性格内向,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两母子仅靠晚上捡废品为生,生活十分困难。在了解到陈某某情况后,都匀市司法局文峰司法所积极与陈某某户籍所在地社区联系,向社区说明陈某某当前生活状况,协调社区为陈某某申请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当前困境。近日,陈某某向司法所报告已得到临时救助金1500余元,这笔救助金让她感受到政府的温暖。文峰司法所在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的同时,也告诫其要接受正规治疗,不能总想不劳而获,虽年龄偏大但也要积极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增加收入。
通过对陈某某的帮扶,既缓解矫正对象的困难,又有效提升了矫正质量,下一步,都匀市司法局文峰司法所还将继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在严管中展现关怀,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的同时,顺利融入社会,减少社会对立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