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更好适应新时代涉案财物管理的形势和要求,切实解决以往涉案财物扣押难、移交难、保管难等问题,自涉案财物共管中心正式投入运用以来,福泉市检察院依托该平台,以涉案财物共管为抓手,积极适应并探索共管工作方式方法,对涉案财物进行实时、全程跟踪监督,助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积极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工作
该院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组织对《福泉市公检法涉案财物共管工作规定(试行)》进行学习 ,提升全院干警涉案财物共管意识,并对涉案财物对接相关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与共管中心、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工作,对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集中反馈,确保涉案财物共管工作正常运转。
运用平台智能化,严管涉案财物流转
通过系统接收涉案财物信息并入库,及时向共管中心发送处置权变更通知,规范入库管理。需调用涉案财物的,严格审查借用手续,调用涉案财物人员使用完毕或调用期限届满前,应及时归还,经核实无误后再次入库,规范调用程序。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涉案财物随案移送至法院的,实行“换押式”的移送,返还当事人的,根据承办人的处理意见,做好出库登记,规范出库程序。确保涉案财物在整个诉讼环节中的入库、移交、调用、处置等流转过程,全程留痕,有据可依。
以共管为抓手,助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共管中心把公、检、法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接收、调用、处置等工作统一纳入涉案财物共管平台的管理中。涉案财物实物经登记入库后,除调用和处置外,一律放在涉案财物共管中心固定位置,依托平台,实行系统管理权限的移交,接收机关接收后,不移动实物,通过系统查看图片或“开箱验货”查看实物,减少了移交过程中的磨损或毁损的可能性。充分运用平台的监督功能,对涉案财物流转过程、处置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全程监督,有效解决涉案财物扣押难、移交难、保管难等问题,保障涉案财物处置渠道畅通,确保涉案财物管理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