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对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福泉建设,福泉市在全市持续推进重点工作,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福泉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双组长制。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社会治安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领域各项工作,持续擦亮“黔安杯”金字招牌,为强富美新福泉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福泉市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政法委(简称市治安专项办),实行双组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政法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执行副组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及政法委、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治安专项办切实肩负起“护一方平安、保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主动靠前指挥。
二是细化分工。市治安专项办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组、深化命案防控治理工作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组、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组、巩固提升禁毒“大扫除”成效工作组、打击防范盗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组、问题线索排查治理组、宣传教育工作组、督导督查工作组共11个工作组,把任务逐一细化,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同时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情报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二、重实效,注重打防结合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按照“群众最痛恨什么违法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违法犯罪,什么问题影响发展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工作思路,整体推进综合治理“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有步骤、有节奏、有重点、有方法的将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向纵深推进。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打财断血”,特别是在深挖黑恶犯罪线索的同时,开展涉案财产证据的收集、梳理、审查工作。深入“打伞破网”,强化纪法协同,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同步上案。注重实效,打防结合,形成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威慑力,切实解决好福泉市社会面治安领域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平安福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知晓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福泉市治安专项办成立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牵头,政法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齐参与的宣传教育工作组,一是抓牢常规媒体与主流媒体宣传平台,到城区、乡镇、超市、商场、社区、农贸市场、车站、广场(公园)、企业、机关单位等场所播放宣传标语、线索征集公告、短视频等;二是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作用,与宣传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对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严防恶意炒作;三是利用新媒体、自媒体、法律“八进”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强化协作联动,汇聚工作合力,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宣传教育工作组加大普法工作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宣传任务,强调人人都是宣传员,形成强大的联防、联治、联管的系统思维,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形成对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开展好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的宣传,推动全社会开展社会治安法治宣传教育。
四、严督导,强化督查问效
为推动福泉市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真正落实落地,强基导向,福泉市委平安办将其纳入平安福泉建设考核评价,对工作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强化督导考核,严格问责问效。市治安专项办成立督导督查组,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加大通报督促和约谈问责力度;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倒查问责。
稳定压倒一切。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贵州的必然要求,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客观需要,福泉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相统一,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问题,努力通过集中打击整治,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一批社会治安乱点,防范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使突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得到有效管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