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一起盗窃快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因快递曾被盗窃,未得到赔偿,心里十分气愤,于是便动了“歪心思”,其以偷盗他人快递的方式对自己被盗快递未被赔偿进行报复。于是利用在小区内务工时发现,单元楼下堆放着大量快递,其趁人不备偷拿了四五个快递放车上后离开,几小时后觉得无人发现便往返多次拿走数十个快递回到家中,在家中以“拆盲盒”形式将快递全部打开,有用的就自留使用,无用的便放置家中直至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查,福泉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法律小常识:偷快递属于盗窃他人财产的行为,根据盗窃金额及犯罪性质进行处罚,不构成犯罪可能处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应在快递到达之后及时收取,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