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经侦大队是专破那种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的经济案件,没想到我这几万块钱的“小”案件你们也用心办理,还把我的损失也追回来了。”
7月10日,一面印有“人民卫士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福泉市公安局民警手中。
2023年1月,福泉市公安局接群众王某报警称,其收购的红旗牌轿车被人开走。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和查询车主信息后,一场伪造、虚构事实实施诈骗的行为被揭开面纱。
原来,王某收购的红旗车系金某在租车行租赁的汽车,2022年12月金某租赁汽车后,伪造了该车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虚构事实后将该车抵押给王某,骗取王某4万余元。
金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2023年2月,嫌疑人金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其伪造证件并虚构事实抵押车辆的犯罪事实,并于2023年6月将骗取王某的钱款如数归还。
福泉公安提醒:发家致富有正道,巧取豪夺是妄谈,签订合同需谨慎,明辨是非防骗术。大家一定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让诈骗分子无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