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司法局为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借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机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特殊作用。律师公证人员与群众广泛接触,能够发挥律师公证人员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防患于未然的社会矛盾化解作用,让群众明白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在预防法律风险及权利被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刑事辩护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供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等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能够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
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法律帮助作用。法律援助使贫弱群体在遇到矛盾和纠纷的时候能够通过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避免社会冲突于动荡达到和谐社会安定有序之要求,畅通申请渠道,推出各种便民措施,切实帮助百姓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有效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民心。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瓮安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指派刑事案件6件,代写法律文书52份,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将近100万余元,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40件(其中公证法律援助案件5件)。瓮安县司法局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设“法治绿色通道”,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法治教育等“窗口化”、“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让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得到法律的救助,具有灵活、高效、便民、惠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