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军一行前往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新庄社区下坝组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回头看”工作。对2020年办理的一起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一案异地补植复绿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切实保障“补植复绿”工作取得实效。
陈军一行来到涉案企业,首先听取涉案企业负责人关于基地工作情况介绍,随后,对补植复绿的25.8亩苗木进行实地查看,并抽查部分地块、清点栽植数量、测量苗木行距、栽植长宽、补植面积以及苗木生长情况等。陈军告诫案件当事人要安排人员加强管护,保障补植林木的存活率,达到恢复林业生态的目的。
随后,陈军一行与涉案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陈军说:“打击只是手段,保护好生态环境才是根本,还原青山绿水才是我们最终目的,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投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为贵州护蓝增绿作榜样”。
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前站位不高,目光不远,现在企业上下已经牢固树立起绿色发展理念,要努力担当起社会责任,不光要自己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还要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推动者”。
下一步,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执法办案理念,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恢复性生态司法为宗旨,努力推进“补植复绿”的司法模式,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生态的能力和水平,奋力在推动贵州生态文明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