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在惠水县人民法院断杉人民法庭办案法官的主持下,经过5个小时连续不断的磋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完美收官,涉案七十余万工程款最终落锤定音,案件各方当事人皆大欢喜。
原告吴某某、被告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吴某共同签订了《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施工合同》,约定将被告公司实施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委托给原告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仅支付了76万元,尚欠72万元未予支付,后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各方当事人到庭后,承办法官并未改变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初衷,立即组织调解。调解中,法官先是“法理释明驱动”,通过对争议标的、合同约定和具体案情进行详细的法理分析,帮助当事双方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双方在标的额上达成共识;接着是“最优方案驱动”,通过与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单独磋商,结合其实际生产效益和周期,初步拟定一个履行方案,然后再与权利人协商,不断调整履行方案使其最优化,既利于双方接受,又能保障将来的实际履行;方案虽然有了“谱”,但双方当事人依然存在重重顾虑,未能最后敲定下来。权利方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敢轻易相信对方履行诚信和调解效力;义务方则是来自企业经营压力和未来效益的不确定性,不敢贸然承诺。调解顿时陷入瓶颈。针对当事人的心里顾虑,法庭决定“多方协力驱动”,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先与原告代理律师沟通,取得律师支持,帮忙做原告思想工作。再与第三人沟通,帮忙做被告工作。调解工作一波三折,并不顺利,被告疏通了,最后却僵持在原告一方,眼看着几个小时的共同努力即将付诸东流。正在此时,调解员敏锐地发现一个“转机”:原告带来参加诉讼的合伙人在外地有一个熟悉法律的朋友,并且他正在电话中进行咨询。于是,调解员决定“隔空借力驱动”,让原告自己将调解方案告知其合伙人的这位熟悉法律的朋友,同时向他全面了解法院的调解书效力和将来假若对方失信后的执行程序保障,充分利用当事人对朋友身份的信任,帮助其打消心理顾虑。几番周折,最后终于在这位不知名姓的朋友、原告律师以及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做通了原告的工作。
从早上十点到调解书交付当事人各方时已是下午3点,整整历时5个小时,尽管大家早已是饥肠辘辘,但案件能够得到圆满解决,每个人心里都感到满意或欣慰。事后,原告律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晒道“10:00~15:00,磋商5小时终于完美结案~大家都没吃午饭~法官辛苦”。一句“法官辛苦”虽寥寥四字,却已足见各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满意程度。
作者:陈香香
编辑:简远睿
审核:陈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