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金莎 来源:罗甸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5 14:39:41
案件回顾
原告小王和被告老张是邻居,两家的房子相邻。2021年,老张拆除老房子,修建了新房子,这一过程中,将碎石堆到小王家边上的排水沟导致排水不畅。小王认为这是老张修建房子把排水沟堵塞,造成其房屋地基歪斜、房子开裂,地下室出现渗水的情况,家具、电器、农用工具等被浸入的沟水造成不同程度的损毁,要求老张进行赔偿,协商不下,遂诉至本院,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边阳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亲自到现场勘验,并引导当事人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造成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同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后,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到当地村委会进行现场审理,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达到法治宣传的效果。
下午3时许,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巡回审判在搭建的临时法庭上正式开始。庭审现场吸引了附近许多村民前来旁听。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说案”,向旁听人员宣讲有关法律知识,赢得在场旁听群众的连连称赞。罗甸法院边阳人民法庭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当好法治“宣传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等,用开放、透明、精准、高效的方式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边,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走向深处,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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