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9月4日至9月5日,长顺县司法局分别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6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实地监督。
此次专项监督围绕七个方面内容,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设立投诉举报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贯彻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在实地监督中现场提醒和反馈执法部门在涉企行政执法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和依法应该遵守的规定,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长顺县司法局通过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督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以更加公正的监管执法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