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从源头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11月14日,长顺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二中队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队列训练现场
警示教育活动现场,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首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名。通过开展快速集合站队、报数、呼号训练、停止间四面转向等队列训练,增强社区矫正对象令行禁止意识,培养其听从指挥和团队合作意识,在增强身体素质的同时提升自我约束能力。
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及经长顺县人民法院批准对刘某某撤销缓刑的决定进行现场通报。长顺县公安局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现场执行逮捕。通过亲眼见证“身边典型案例”的方式警示社区矫正对象,使其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的权威性、严肃性,从思想和灵魂深处产生强大震慑力。
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派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民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述长顺县近年来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后实际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劝诫社区矫正对象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发生,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端正服刑意识,服从监管,严格请销假,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改掉不良恶习,认罪服法,回报社会,切莫再次挑战法律底线。
最后,长顺县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庆荣同志讲话,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国家、法律给予的宽大处理机会,做到“三要”:一要明晰身份、摆正位置。在社区矫正期内,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罪犯的特殊身份,以案为鉴,时刻以身边的典型案例警醒自己,珍惜自由、敬畏法律、远离犯罪;二要服从监管、令行禁止。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服从监管,净化心灵,悔过自新;三要遵纪守法、融入社会。在模范遵守各项监督管理规定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遵守社会公德,改掉恶习行为,最终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案释法现场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上紧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这根“弦”,增强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信心,确保在矫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从源头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