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顺县人民法院广顺法庭成功巡回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各执一词,到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本系同村邻居,经他人介绍,原告王某受赵某雇佣前往由赵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工作主要内容为:砌堡坎。不幸的是原告王某在工地上工第二天便被堡坎上方落石砸中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治疗后原告王某康复出院,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王某诉至广顺法庭。
收到案件后,广顺法庭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为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尽早解开双方的“心结”,当天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洞口村村民委员调解室进行巡回调解。
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当事人梳清相关法律规定,厘清各方应承担的过错责任比例,积极和代理律师沟通,深层次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经过共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官提醒
法官呼吁提供劳务者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防患于未然;接受劳务者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并于事前对提供劳务者的工作能力水平进行评估,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