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塘县积极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建设,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基层治理“朋友圈”。
抓主责强担当。成立平塘县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画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目标任务,县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研究推进,县委主要领导通过党建领导小组会、党建述职评议会等对基层治理工作专门听取汇报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制定印发《平塘县抓农村基层治理责任清单》《平塘县镇(乡、街道)党(工)委抓农村基层治理责任清单》,明确县委班子成员包保联系1个镇(乡、街道)和行政村,其他县级领导包保2个以上行政村,每月到包保联系点调研指导基层治理工作不少于1次。加强考评调度,清单化管理、项目式推进,推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一体贯通,倒逼责任落实。从严督促指导,县级层面成立督导组,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省委、州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抓机制强效能。建强“党建网”,依托行政村合理划分网格,建立“村党组织——党小组(党支部)——党员”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农村有效覆盖,推进“多网融合”。健全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依法完成了131个村(社区)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同步选举产生了131个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坚守德治准则,制定印发《平塘县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平塘县2020—2021年届州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加强道德教育,树立文明新风。
抓共驻强服务。各镇(乡、街道)严格落实50%人员下沉到村,强化村级治理力量。严格按照《贵州省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压实各级各部门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责任,按月下发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目前已下发4期。制定《平塘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日常考核与评议。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离群众最近、见群众最多、与群众最亲”的驻村优势,通过“群众会”“院坝会”等方式,积极收集民众需求和意见,协调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有效解决群众在产业发展、农业种植、乡村风貌等建设中面临的难题和困难,切实发挥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整脏治乱、移风易俗等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抓群治强合力。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县13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委会主任,并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全面完成共青团、妇联、民兵、残联、监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村级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基层组织堡垒进一步建强。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全县131个村(社区)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组或几个组为单位建立事管委等自治组织。积极监督指导推进“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健全建强组管委、社管委等基层自治组织,构建“党建+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的“1+1”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