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钥匙接线点火术,听着就很“技术流”,但用在盗窃上,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近日,平塘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平塘两名“00后”小伙多次合作。以一人偷盗摩托车,另一人转销的模式分别获利,最终双双领刑懊悔不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雷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摩托车,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明知系雷某涛盗窃车辆仍多次以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并销售牟利,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二被告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车主们要提高防盗意识,同时注意加强防盗措施。一旦发现车辆被盗,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不劳而获的手段,逾越法律底线,明知是偷盗所得赃物,却为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必然遭受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