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夏鸿艳 来源:平塘县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4-12 14:44:08
被告人小明(化名)系某校在校学生,放暑假时从朋友处得知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可以轻松赚钱的情况,其朋友告知小明(化名),电话打满一个小时可以赚180元,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赚钱的诱惑下,小明(化名)提供自己的电话卡帮助拨打诈骗电话2小时,致使两名受害人受骗17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小明(化名)拨打的这两名受害人通话时间都是3分钟左右,但就因为这两个3分钟,最终小明(化名)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当前,诈骗分子已将“黑手”伸向校园,不少没有社会经历的学生被诈骗分子“盯上”,检察官再次喊话那些涉世未深、法治意识淡薄的青少年,切莫轻信“打电话能赚钱”“暑假轻轻松松挣钱”等诸如此类的网络广告。暑假寻找兼职或正式工作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小便宜而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同时,也不要轻信所谓“朋友”介绍的轻松赚钱的“工作”,如果发现有人正在从事类似“工作”,必要时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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