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优化涉爆企业复产复工,贵州省平塘县公安局在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州公安机关“13367”工作体系,纵深推进“六进”工作,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对涉爆企业采取三个优化措施,推进企业复工进程,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优化涉爆单位审批环节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涉爆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对需复工实施爆破作业的,由爆破服务企业网上上传审批相关复工材料。民警在网上对审批项目复工申请,即时审批后,通过网络传递给爆破服务企业,做到零接触式审批。期间,平塘县公安局共审批爆破服务企业复工4家次,爆破作业项目复工12次,开具烟花爆竹运输证2证,民爆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各9证。
优化涉爆单位运储环节
由于当前还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为保障涉爆企业物资运输,平塘县公安局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危爆物品专用车开行绿色通行证,保障优先通行。同时,还实行“包保”服务,由辖区民警跟进本地辖区炸药库,深入推进“服务保障进企业”工作。民警负责对企业每日督促消毒杀菌,体温测量工作,督促外地返工人员进行隔离,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防护对口协调和服务,着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安全可控。期间,开展企业走访4家,摸排走访企业员工数32人;为企业员工办理证件3起,其中居住证1起,身份证2起,办理涉企驾驶证业务2笔,机动车业务2笔。
优化涉爆单位监督环节
疫情防控期间,平塘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巡查机制,安排专人对全县民爆物品储存库开展定期巡查,对民爆物品运输车辆以及爆破作业点开展爆破前开展巡查。巡查发现问题的再由辖区派出所对爆破作业点实地检查、督促整改。截止目前,对已爆破作业点巡查发现问题2个,已现场督查整改2个,有效遏制违规爆破作业等现象,确保爆炸物品在使用环节不发生任何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