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微信调解及时化解纠纷,一起标的两百多万元的不当得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澳库玛渔具(深圳)有限公司以邮寄立案的方式向本院起诉被告白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依法送达应诉等材料,送达过程中了解到被告白某某目前在广东省深圳市务工,且有调解意向。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广东省深圳市,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此案,被告原系原告公司业务员,2022年1月初双方对被告负责的客户货款进行对账,对账显示被告收取的客户货款共计229.6万元,被告承诺于2022年1月31日前交付给原告,但后来被告没有履行承诺,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就货款支付数额及支付期限产生分歧,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解释说明不当得利法律问题,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通过远程微信调解,让当事人虽相隔千里却感受到司法便民服务就在身边,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取得矛盾纠纷圆满化解的良好效果。
此案的处理,彰显了法院干警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方便群众诉讼,让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