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法官到影山法官工作站对原告孟某等与被告韦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巡回审理,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20余年的邻里纠纷。
(在法官工作站巡回审理对原告孟某等与被告韦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孟某等与被告韦某均系独山县影山镇友芝村同组村民,因其房屋前左侧的一块自留地的权属问题,两家在近20年来一直存在争议,多次引发纠纷,也经过村组多次调解。2012年,原告孟某的父亲去世后葬于该争议土地靠路边位置,2021年12月,被告韦某在该争议土地进行耕作时,挖到原告孟某父亲坟墓尾部的一小部分,原告孟某家人发现后即报警,随后原告孟某及其兄弟姊妹等共五人以祖坟被破坏会给家族带来损害、家庭成员精神上无法接受为由,提出按习俗修复祖坟和进行侵权赔偿的要求,因被告韦某认为自己在争议土地上耕作,虽挖到原告家的祖坟但并无过错。经镇、村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后,原告孟某等五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韦某进行损害赔偿并赔礼道歉。
(休庭调解)
因案件原、被告系同一村民组的乡邻,且本案处理涉及地方风俗习惯,承办法官十分重视,除了到现场查看,还走访了影山镇政府、友芝村委会相关人员和部分群众。承办法官认为,要防止双方再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纠纷,需要法、理结合进行调解,既要依法处理,也要尊重地方风俗习惯,只有解开双方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于是决定到当事人所在的影山镇进行巡回审理,并邀请当地5名县、镇人大代表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10余名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审理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规定、民间习俗等多角度进行了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韦某对损坏原告祖坟行为当庭道歉,并一次性补偿原告2800元。本案调解成功,使双方长达20余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近年来,独山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模式,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解决好人民群众诉讼中“急难愁盼”的问题,通过司法便民为民,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活动,通过巡回审判进行法治宣传,努力走好“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从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情,努力做到司法办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共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