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利于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的创新司法实践。
近日,独山县人民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中的监护人疏于对被害人监护、教育和管理,致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发出了独山法院首份《家庭教育令》。刑事审判庭法官通过面对面给予被害人家庭教育指导的同时,责令其监护人多关注、关心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状态和身心健康,加强与孩子的感情交流、建立良好的家庭人际关系、呵护孩子的自尊,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履行职责,帮助孩子走出阴影。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依法带娃”新时代的到来,通过发出家庭教育令,唤醒家长“陪伴力”、“责任心”,严肃的文书背后折射出的是对孩子温暖的关怀,让陪伴更有力量。首份《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是独山县法院积极推进、探索《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担当作为。下一步,独山县法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依法跟进监督,充分掌握家庭教育令的落实情况,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