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P设备是一种网络通信硬件设备,一台设备可供多个手机卡同时运行,具有规避一般改号软件不能回拨的弊端和隐匿位置的功能。目前,该设备已成为诈骗分子的“新宠”。抵不住诈骗份子高额报酬的诱惑,戴某某等7人帮助电信网络犯罪份子架设VOIP设备,专门为网络诈骗团伙“服务”。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7名犯罪嫌疑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戴某某等七人当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半不等刑罚。
2022年12月底,赵某某在浏览黄色网站时看到一条高新兼职的广告便点击该广告,下载一个叫“蝙蝠”的APP软件,赵某某便根据提示在“蝙蝠”软件上添加了一个网名叫做“荷花”的上家,上家称只要拿手机和连线连接WiFi作案,收购电话卡,架设设备,一天就可以获得2400余元的报酬。赵某某为获得高额报酬立即联系该“上家”取得VOIP设备,并告知戴某某等7人该生财之道,戴某某随即伙同易某某等7人流窜到东莞、独山等地入住酒店,并在酒店架设设备为电信诈骗“服务”,上家通过“蝙蝠”聊天软件发送相应指令,赵某某及7名犯罪嫌疑人按照上家指令进行操作设备,便于上家和被害人直接通话,并负责管理维护手机设备正常运行,戴某某等7人在明知“上家”在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上家”要求在多家酒店使用VOIP设备为“上家”提供通讯网络“服务”,“上家”利用接好的VOIP设备拨打他人手机号码实施诈骗,经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核实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84.5809万元。戴某某等7人的行为帮助了网络犯罪,让多名被害人蒙受损失,自己也身受牢狱之灾。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莫为“赚快钱”而“闯大祸”,自觉抵制网上不明的利益诱惑,以免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广大群众在接到电话或网络信息后不要轻信对方,要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不要轻易转账或者将验证码告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