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研判创建工作的短板弱项,探索新举措新方法,优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路径,助推工作转型提质增效。
主体转型找准优化创建路径“关键点”
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列入全县法治工作重要议事议程,提请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研究审议2次,提请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1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1次,开展专题调研1次,拟写调研报告1份,为推动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以县委依法治县办名义下发《独山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厘清责任体系,明确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员,压实各镇(街道)的创建主体责任,统筹调度司法行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履行主管职责。从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主管部门‘组合作战’+责任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全县各部门共建共治的“高度”。
思路转型上好优化创建路径“润滑剂”
聚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厘清创建思路,解决好“为何创建、怎么创建、由谁创建、创建成果如何体现”的问题。坚持从各镇(街道)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建,合理制定创建目标和任务分配表。汲取和推广辖区百泉湖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经验,大力宣传民主法治创建成果,以党建强治理、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县,营造法治乡村建设良好氛围。同时,强化各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结合年度申报创建实际给予资金扶持,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村(社区)开展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全县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10个、州级43个,2023年度各镇(街道)申报创建省级14个、州级17个。从“要我创建”转变为“我要创建”,形成创建助力乡村振兴的“热度”。
机制转型筑牢优化创建路径“稳定器”
立足长远,健全完善有效运作制度机制。成立县、镇(街道)两级初查、复查小组,视创建情况集中办公,畅通横向上下联动渠道,推动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属地部门认领指标体系,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原则开展好创建资料线上线下审核工作,优中选优,提升创建成功率。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下发有关工作提示4个,县级三个联创部门(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集中办公3次,开展印证资料线上线下集中核查5次,下沉指导督促检查(实地评估)4次,提请县政府下发督查通报1期。同时,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复核,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真正把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从“分散式”转变为“集中式”,形成创建运行长效常治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