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本地陌生号码要求打款走账也是诈骗,因为诈骗分子使用了一种名叫VOIP的设备,这种V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可以远程控制异地固话拨打电话,让境外号码伪装成国内正常号码实施诈骗。近日,荔波县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一起架设VOIP设备协助境外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案件,李某等三名被告人当庭被判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通过“蝙蝠”聊天软件认识一位朋友,对方称只要拿对方提供的设备连接到酒店的电话线和路由器,一天就可以获得上千元报酬。李某答应后联系“上家”取得5台VOIP设备,并伙同梁某、杨某从紫云县到榕江、三都、荔波等县寻找作案酒店,李某等三人在明知“上家”在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按照“上家”要求在多家酒店使用VOIP设备连接酒店座机为“上家”提供通讯网络服务,“上家”利用接好的VOIP设备拨打他人手机号码实施诈骗690次,诈骗金额高达112万余元,李某等人获得违法报酬16150元。
李某、梁某、杨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三人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最终三人被当庭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二千元至三千元的罚金,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切莫为“赚快钱”而“闯大祸”,自觉抵制网上不明的利益诱惑,以免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
什么是VOIP?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利用“VOIP”设备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成为诈骗分子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新宠”。
很多人可能听说过“GOIP”,这怎么又冒出来一个“VOIP”啊?其实二者大同小异,都是基于IP的语音传输转换,简单说就是制造一层“羊皮”,给诈骗分子的境外来电披上一层国内的外衣。
“GOIP”是利用手机卡接入电话网络,来电显示的就是手机号码。
“VOIP”是利用固定电话线路接入电话网络,来电显示的就是固话号码。
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控制异地的“VOIP”设备,使用国内的座机号码拨打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