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团外卖APP上购买了商品某枸杞槟榔,收到货发现商品净含量与商家宣传不符,协商无果后,他将商家诉至法院。
近日,荔波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金500元。
基本案情
据悉,2023年6月16日,原告在荔波县游玩时,通过美团App在“某购物店”花费37.9元购买了商品“某枸杞槟榔”,参数标明40克/袋,商品配送到货后拆开商品发现包装袋上标明净含量为30克/袋,而非商家宣传的40克/袋。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其损失。
裁判结果
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原、被告双方因沟通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具有调解的可能性。因原告不便到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积极引导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庭审中,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升级,法官当庭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该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荔波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能调尽调,调判结合,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