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杨忠豪等人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及其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通告
2016年以来,杨忠豪(男,1971年9月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72719710908429X,布依族,初中文化,个体户)、杨灵浩(男,1990年7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22727199007060011,布依族,大专文化,个体)、车金峰(男,1987年10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522727198710024217,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伙同贺赐辉(另案处理)等人在平塘县克度镇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多次蓄意挑起事端,逞强耍横,威胁、辱骂、随意殴打他人,持刀追逐他人;采取威胁、恐吓、聚众闹事等手段,在KTV强买强卖,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生效判决,认定杨忠豪、杨灵浩、车金锋等人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向社会发布通告:
一、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杨忠豪恶势力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事实以及该恶势力背后可能存在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我们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对广大群众反映的该恶势力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和“保护伞”“关系网”等方面的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三、我们将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平塘县监察委员会、平塘县人民检察院、平塘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线索。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平塘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方式:熊副主任 13638547898
平塘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王检察官18798250601
平塘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黄源松政委13595423068
邮箱:332511747@qq.com
平塘县监察委员会
平塘县人民检察院
平塘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