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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司法局“三措施”做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作者:罗华 编辑:田曼 来源:福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1-22 1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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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上下联动,积极行动,紧紧围绕社会稳定,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牢牢把握好维稳工作的主动性。

突出重点,做好排查化解。组织各村(居、社区)调解员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梳理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确定专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一案一号,在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财产赔偿等民生类矛盾纠纷等常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同时,加大对本辖区内的土地确权、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工程欠款、道路交通安全、农民工进城务工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积极主动进行化解,力争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队伍,提升水平。我局在夯实基础,强化规范的同时,着力抓好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力保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巩固原有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该局结合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工作,选任、聘任了一大批威望高、有文化、懂法律、熟政策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至今,全市已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96个,选聘人民调解员62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323名,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健全,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氛围。按照“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司法所积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利用乡镇集贸日,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送法治春联年画。同时,针对与农民群众相关的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经济合同、民间借贷、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讲解,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万余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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