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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司法局金山司法所多元化解城郊村

作者:宋琴 编辑:田曼 来源:福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3-08 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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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当前的维稳工作,夯实社会稳定基础,金山街道启动了疑难纠纷和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专项工作。根据分工安排,福泉市司法局金山司法所与福泉市金山综治办牵头,负责对金山城郊村洒金组村民反应强烈的一桩集体资产收支管理权属争议纠纷开展化解工作。

  初步了解,此纠纷涉及洒金组群众38户150余人,纠纷最早发生时间是2013年,至今已有6年时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群众反响较大,为此还到市纪委、市政法委等部门信访。由于纠纷的复杂性与特殊性,金山司法所会同金山派出所,采取实地调查、分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此疑难纠纷的起因、经过,以及当前村民群众的想法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核实,该纠纷涉案金额有12万元,系城郊村洒金组村民在2012年11月,将集体仙影岩至一线天的土地及林地出租给外地人刘水某的租金收入(有书面租用合同);2013年原组长封某发牵头组织开挖西山坡,支付村民土地、迁坟、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37078.00元(有支出清单复印件),余款82922.00元一直由封某某保管。因当事人对资金使用及余款保管权属等问题有争议,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引发纠纷。为了保障集体资金安全,根据前期调查了解的情况,结合村民群众的要求,2019年2月22日上午,金山司法所、金山派出所会同城郊村委将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封某某,要求他将余款上交城郊村委集体代管。2月22日下午,封某某通过农商银行转帐支付方式,将余款82922.00元上交到金山财政所的村级资金专户上。

  2019年2月28日,金山综治办、金山司法所、城郊村委采取多元化解方式,组织相关当事人在金山开展调解。当事人封某某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村民代表封某某、孙某某、叶某某等,对已支付土地、迁坟、开挖西山坡等合计37078.00元的支出款项清单无异议,对余款资金分配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调解员对此纠纷的处理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经过长达3小时的沟通化解,双方当事人及代表,对提出的参考意见基本达成共识,一桩长达6年的群体纠纷终于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