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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文物保护

作者:邓迪 编辑:杨胜 来源:福泉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2-09 0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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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泉市沙坪火车站(旧址)始建于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1938年,随着抗日战争局势的变化,国民政府为了更快实行西南战略物资和兵员快速调遣,急需打通西南铁路交通枢纽线,决定修建该火车站,后战事紧张、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修路经费严重不足最终导致该火车站未通车。现该火车站(旧址)被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21年9月,福泉市检察院在进行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沙坪村委在沙坪火车站(旧址)内办公,且在火车站内堆放有较多易燃物品。在消防设施方面中仅配置三瓶灭火器,也未配备避雷设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加强对沙坪火车站这一省级文物单位的保护,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市检察院决定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文物保护,并于2021年10月15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马场坪街道办事处、沙坪村委等相关单位就沙坪火车站(旧址)保护工作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展示了相关证据。听证员围绕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文物受损以及后续维护、管理情况等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行政机关人员等进行了提问。最后听证员一致认为为有效保护沙坪火车站(旧址),建议沙坪村委搬离火车站办公更为适宜。本院根据听证会评议结果,综合全案情况分别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当地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发出后,沙坪村委高度重视并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搬离沙坪火车站(旧址)办公。
 
  
  今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本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线索摸排。同时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线索移送共享机制,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护合力,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