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寨司法所接到辖区新坝社区驻村干部的电话,称辖区内有一起矛盾纠纷至今未解决,为更好服务群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长寨司法所决定通过“流动调解室”实地进行调解。
(图为调解现场)
纠纷的主要内容为:2000年程某益将自己的田(位于长寨街道新坝社区桐林组)流转给文某宇种植精品水果,合同期限为20年,现在合同已到期,按照合同约定文某宇应将田恢复好归还程某益,但是合同到期后没有恢复,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争议。文某宇声称:合同到期时,曾就“是否需要清理田里的果树”征求过程某益的意见,程某益声称不需要,自己还要保留果树。而程某益称:当时文某宇征求他意见时,他给的答复是“等我去看一下,但是文某宇没有等自己,就叫挖机回去了”。了解到矛盾的焦点是把土地恢复以不影响明年的耕种后,调解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向双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和平解决此事。程某益表示“感谢你们进行的调解,家里人因为此事一直埋怨我,现在事情圆满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也终于放下了,现在也能安心发展生产了”。
近年来,长顺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更好服务群众,进一步创新调解方式,改登堂式调解为主动上门服务。“流动调解室”及时、快捷,既方便群众解决问题,又能在调解现场向群众进行面对面普法,深受群众一致好评。
下步工作中,长顺县司法局将丰富完善“流动调解”、“双语调解”制度机制,遇事即调、随时可调、随叫随调,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助力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